为提高集团公司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集团公司于2011年7月开始使用光纤接入网络,带宽4M,使各级管理人员能及时有效的运用互联网浏览、发布的各类与公司正常运行、发展有关的信息、动态,开展学习和参与企业尊龙凯时,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维护网络的正常运行。
一、集团公司网络管理采取党政直接领导,集团公司办公室维护,其他部室协调配合的运行机制。
二、集团公司各部室、各单位的电脑管理,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单位的电脑使用情况,负责电脑的安全使用、密码管理、电子邮件管理、防病毒管理、上网管理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下班时,务必要将电源插座的开关全关上,节假日时,更应将插座拔下,彻底切断电源,以防止火灾隐患。长时间不用的电脑,应有防尘罩盖着,并应每半个月通电运行半小时。需保存的信息,除在硬盘保存外,还应进行移动硬盘备份,以免电脑坏时所有的资料丢失。
三、上班时间所有人员严禁下载游戏、电影、音乐及一切与本岗位工作不相关的文件、程序,集团公司网络管理员将在服务器上设立24小时监控,对流量出现异常的计算机进行关闭,并对使用者提出严重警告,如再次出现类似违反情况,对个人进行100元的处罚。
四、软件管理
1、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应固定在某台电脑上建立文件夹或文档资料,不得随意在任何一台机上建立存档。
2、重要的部门或个人文档必要时需加密;对集团公司或个人的资料,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行改动。
3、集团公司各部门的重要操作系统,需由专人进行维护管理。
五、安全管理
1、各部室的电脑上应安装杀毒软件,对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2、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局域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3、局域网所有用户在其网上活动中应该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不得使用局域网或通过使用局域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损害国家机关或本公司信誉的;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4、不得将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公司以外。
5、集团公司各部门计算机、网络设备等,只限本公司员工使用,严禁非本公司人员操作使用。
6、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改变网络系统,不允许任何人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行为发生。
7、部门提供的信息应该保证符合各公司的规定和本管理办法。
8、机房工作人员可以根据需要对所管辖网络和信息服务进行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但此检测一般应经领导的同意,并通知检测所涉及的用户。不得侵害用户的正当权益。
9、网络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网络保密制度,不得将已知的用户名、密码、口令、地址、域名等告知非授权人员;不得擅自从网络内进入部门的数据库进行调阅和更改;重要数据必须定期备份。
10、网络管理人员应加强机房的防火、防盗、防雷击、防尘、防静电、防电磁干扰工作,特别要注意电源管理,做好机房的日常清洁工作,注意清洁方法。
11、各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立专人利用硬盘、光盘等信息存贮设备进行数据备份。
12、在重要事件及运行高峰期间,如制作标书,或评审资质等时,应及时进行信息备份。
13、各部门在进行信息备份前,应利用防病毒软件对所备份内容进行病毒检测,并应使用足够空间进行备份,为确保信息完整性,应采用异机异盘异地备份,一般不应同机同盘备份,并应避免使用软盘备份。
九、网站管理员在管理工程中一经发现有第五条第3点所示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